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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基本政策把握
作者姓名:李云宏  苏菊
作者单位:[1]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鞍山114051 [2]辽宁鑫诚税务师事务所,辽宁鞍山114000
摘    要: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为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关 键 词:政策把握  增值税纳税人  现代服务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  税改  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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