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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资料”利举证
引用本文:穆英哲.管好“资料”利举证[J].人力资源,2015(3):66-68.
作者姓名:穆英哲
作者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摘    要:在众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证据"往往成为胜诉与否的关键。但由于一些用人单位对举证责任认识不清,往往在劳动争议仲裁中陷于不利之地。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强化证据收集、保留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证据管理工作,以从容的姿态应对潜在的劳动争议。哪些情形用人单位需举证在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实践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况比较多。笔者从劳动争议发生概率较大的案件中,归纳出若干情形,以供参考借鉴: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  单位规章制度  证据收集  劳动合同  举证责任  违反纪律  劳动规章制度  职工代表  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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