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北京××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1979年申请注册了“百花”商标。悠久的历史和可靠的质量,使“百花”成为北京市著名商标和知名品牌。2005年8月,该公司发现浙江××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也销售“百花”牌蜂产品,遂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经过法庭调查和调解,确认被告为注册商标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双方争议的问题,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有一定的代表性,也是维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的一些难点,值得从理论上深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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