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望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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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望成行[J].中国经济信息,2005(17):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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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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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后。表明目前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和结算风险基金均已建立,证券公司交易风险准备金也在按规定由各公司自行提取。但还是缺乏对投资者的赔偿基金。从国内券商所面临的生存环境看,建立赔偿基金已经显得尤其迫切了。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证券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如新股发行转变为核准制。建立退市机制及拟成立打击证券犯罪的专门组织等一系列措施,这显示着我国的证券监管正日趋成熟,启动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已有坚实基础。当面临券商破产、关闭或撤销等情形时,投资者资产因证券公司非法动用所遭受的损失可通过该基金获得一定的补偿。这将有利于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长效机制的建立。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也为建立完善的券商市场化退出机制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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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投资者保护基金 结算风险基金 投资者保护机制 证券交易所 赔偿基金 退市机制 风险准备金 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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