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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的通知》
摘    要: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的通知》(商建发2012]295号),全文如下. 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有所抬头,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环境污染.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切实加强报废汽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决定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报废汽车  汽车回收  专项整治  商务部  报废标准  拼装  交通运输  违法行为  信息化  回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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