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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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其营.作者答复[J].设备管理与维修,2012(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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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其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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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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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顾文同志在信中提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新规定,即(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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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 企业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 生产设备 建筑物 飞机 新规定 经营活动 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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