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作者答复
引用本文:王其营.作者答复[J].设备管理与维修,2012(5):78.
作者姓名:王其营
作者单位: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
摘    要:顾文同志在信中提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新规定,即(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关 键 词: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  企业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  生产设备  建筑物  飞机  新规定  经营活动  运输工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