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1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增发国债1500亿元,用于西部开发和在建的国债项目投资,于西部开发和在建的国债项目投资,这对于我们西部地区来讲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实施西部大开发,项目是“载体”,加快以国债项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证在建国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以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一线”、“三区”、“十大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是今年内蒙古投资工作的重点之一。从近几年我区国债项目实施情况来看,总的情况是好的,项目进展比较顺利,国债资金合作效益正在逐步发挥出来。但也有一些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由于对有关政策、制度理解的不透彻,掌握的不全面、不系统,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违反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有的甚至是“三边工程”;基本建设“四项制度”没有完全落实;执行不力;资金使用和管理不严格,挤占、挪用和拆借国债专项资金;个别项目特别是一些小项目和县、乡(镇)建设的项目仍在质量问题和隐患;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如期,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影响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影响“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程。更直接影响国家安排我区国债续建项目的新增投资,影响我区项目更多地列入西部开发专项资金的范围。那么如何选好项目、管好项目,确保国债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更好地推进西部大开发是我们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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