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拷问土地集体所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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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新生.“小产权房”拷问土地集体所有制度[J].西部论丛,2007(8):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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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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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主任、教授特约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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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通州、顺义、怀柔、密云出现了房价每平方米2500元到4000元之间的“小产权房”,不少外地人乃至部分北京市民纷纷抢购,为的是能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之地,拥有自己的住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北京郊区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人,将集体土地用于修建房屋,并且出售给购买者,但双方约定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只有村集体发放的房屋所有证明,而且规定“转让或者继承时,必须到发证机关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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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集体所有制 产权 农村集体土地 房屋所有权证 拷问 北京市民 土地使用权证 北京郊区 |
"Uncompleted-Right Houses" Questions Collective Land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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