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资企业几个财会实务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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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建泉.对合资企业几个财会实务问题的探讨[J].上海会计,1992(11):31-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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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建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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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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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党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和实施,新的涉外经济业务不断涌现,在中外合资企业的财会实务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新问题,本文拟就笔者在实际查帐过程中遇到的几个财会实务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企业用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其自有外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贷款。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与抵押单位付的抵押外汇,互不计息;银行对抵押单位发放人民币贷款,最高不得超过抵押品按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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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资企业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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