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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著作权代理公司的性质与作用
引用本文:管冰.浅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著作权代理公司的性质与作用[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21).
作者姓名:管冰
作者单位: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100004
摘    要:卡拉OK业者使用音乐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缴纳版权费用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面对众多卡拉OK业者,著作权人应当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最有效的?是选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还是著作权代理公司?本文分别从集体管理组织和代理公司的性质和作用及其与著作权人的关系入手,分析了两者的关系与作用。

关 键 词:卡拉OK  著作权使用费  集体管理  版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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