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步取得董事会多数席位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商誉确定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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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分步取得董事会多数席位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商誉确定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7):8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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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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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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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务中,对于先通过购买股权成为持股比例低于50%的最大股东之一,然后通过改组董事会取得多数席位,是否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若纳入合并范围其合并商誉如何确定存在一定争议。本文首先分析了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商誉确定的法理基础,然后,结合案例对是否应能纳入合并范围、合并商誉如何确定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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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购买股权 改组董事会 合并范围 商誉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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