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业主权益,构筑和谐物管——《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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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杨军,柯灵潮,应志峰.保障业主权益,构筑和谐物管——《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J].现代经济,2006(12):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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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杨军 柯灵潮 应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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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浙江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浙江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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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业管理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是一个新兴行业。物业管理的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促进住宅品质建设,实现社会再就业等都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经过近3年的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经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省条例首创了物业保修金制度,省条例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管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更具适用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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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 管理条例 浙江省 权益 业主 保障 解读 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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