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会《公司法》积极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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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保同.学习领会《公司法》积极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J].中国核工业,19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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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保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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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核总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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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12月29日,江泽民主席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这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可以预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贯彻实施《公司法》,将使我国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深入学习《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理解、把握我国下一步改革的发展趋向,推动核工业的改革和发展将有积极的意义。一、正确认识《公司法》的地位西方法学界一般把现代法律发展史上先后出现的宪法、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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