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农村土地的会计核算
引用本文:蔡学友,高树成,黄英.浅谈农村土地的会计核算[J].农村财务会计,2001(1):35-37.
作者姓名:蔡学友  高树成  黄英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沭县农经中心
摘    要:土地属于自然资源,狭义的土地是指地球表面人类生活和生产的主要场所,广义的土地还包括海域,具有位置固定,面积有限,不可替代等基本属性。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集体所有。”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均按照中央要求,延长了30年的土地承包期,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对维护国家、集体和农户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 键 词:农村土地  会计核算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期  农户利益  自留地  《宪法》  法律规定  宅基地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