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采用“级差耕地负担”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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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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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宜黄县委农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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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级差耕地负担",是指作为集体耕地发包单位的村级合作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农户承包耕地进行分等定级,然后从优到劣实行税、费逐等逐级递减负担的办法.具体做法是根据承包之前耕地的土壤肥力、地理位置、光照座向、水利条件、运输难易等不同情况,划分为优、中、劣三等,其中优、中二等又各分为上、中、下三级,然后按照优等地多负担,中等地少负担,劣等地更少或不负担的原则确定各个等级的负担标准,列入农户的耕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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