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明示出售过期食品应否担责?
摘    要:我校谢林等12名学生去一家副食商店购买食物,见店门口挂的纸牌上写着:“本店有过期火腿肠.半价处理。”问店主是否变质.店主说刚过保质期,但不能保证没有变质。12名学生各买了两根火腿肠和一瓶饮料吃下。不料两小时后,12名学生先后腹泻。由学校送到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500余元。经化验.是吃了该店变质的火腿肠引起的。

关 键 词:过期 食品 出售 火腿肠 学生 保质期 变质 医疗费 食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