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管显威力: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积极探索监管立法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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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华利,黄良高,等.依法监管显威力: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积极探索监管立法新路[J].中国金融,2001(8):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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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华利 黄良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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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监管,是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近年来,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积极探索依法监管与科学监管相结合的新路子,始终紧扣金融监管主旋律,坚持“法”字当头,把监管触角深入到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以及市场信用环境等各个角落,把依法监管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建立起了一套比较规范、高效、系统的监管制度和监管办法,形成了“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创新监管”的新格局,辖内金融效益有明显提高,社会金融意识明显增强,有效地支持了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树立了人民银行的权威,1999年,人民咸宁市中支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人行武汉分行评分为先进中心支行。今年5月底,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三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上,人行咸宁市中支又被评为1999~2000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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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人民银行 咸宁市中心支行 金融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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