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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与兼并将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引用本文:曹思源.破产与兼并将推进产权制度改革[J].政策与管理,2001(4).
作者姓名:曹思源
作者单位: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摘    要:破产+兼并=产权交易 破产,简单地说就是八个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还可以再简化为四个字——还不起债。所谓“清偿”就是要还清,这是第一个要素;第二个要素是不能逾期。那么,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怎么处理?以前大都沿用一个老办法,叫作“父债子还”,而这终究是不公平的。 破产法是处理“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的办法。其工作原理就是根据当事人的破产申请,由受理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然后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用变现后的钱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抵偿债务。应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往往不是清偿债务,而只是抵偿债务,“清偿”要求连本带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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