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12月,中国银监会批准福建、湖北、陕西等三省首批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2006年8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山东等十个省份为第二批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该项业务试点的开展,是中国邮政恢复开办储蓄业务以来首次推出资产类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持续2o余年“只存不贷”的历史走向终结。这对于拓宽邮政储蓄业务范围,增强邮政储蓄事业活力,加快邮政储蓄与商业银行的接轨步伐,实现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减缓农村资金外流压力,在农村信贷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农村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试点工作覆盖率低,宣传工作力度小,贷款额度小、期限短,加之该业务品种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使邮政储蓄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扰如“蜻蜓点水”,其积极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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