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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商事惯例在我国的适用
作者姓名:张伟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
摘    要:国际商事惯例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普遍适用的准则,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其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了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保护,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我们有必要使国际商事惯例的效力介于一切强行法与任意法之间。

关 键 词:国际商事惯例  强行法  任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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