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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引用本文:贾康.税收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J].经济,2015(2).
作者姓名:贾康
作者单位: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
摘    要:税收总体来说,要解决政府履行职能“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也就是税收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虽然任何主体都不否定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但我国税收原则体现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是非常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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