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企利益 减轻农民负担——瞿家湾镇建立农民负担基金的作法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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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昌美 卢德喜 陈建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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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洪湖市财政局(赵昌美,卢德喜),湖北洪湖市财政局(陈建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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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初,洪湖市瞿家湾镇通过规范契约的形式与位于该镇境内的国家农业部直属企业——洪湖蓝田公司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全镇3315户农民配套公司10万头猪场,10万只鸭场与野藕汁生产线发展猪、鸭、藕生产基地。双方从各自的产业利润中提取一定资金组成全镇农民负担基金,即基地和农户从出售农副产品所获取的纯利润中拿出5%,公司从加工、流通环节中拿出对等利润,组成全镇农民负担基金。基金坚持共同积累、统一使用的原则:先用于交纳镇及镇以上各项税费,再用于村级三项提留和共同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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