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证据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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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其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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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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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应该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然而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致使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制定出一部完整的证据法典。与西方发达国家日臻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比,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显然先天"残疾"。本文剖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论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体现程序正义和司法文明、保障人权、抑制非法取证行为、减少和防止冤假错案等方面的意义和作用。重点从我国国情出发,兼顾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采用平衡兼顾原则合理确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提出了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想,希望有助于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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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程序正义 保障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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