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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武汉市国、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摘    要:●我公司应补缴税款是否可用留抵进项税额抵减?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

关 键 词: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般纳税人  进项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  留抵税额  非正常损失  房产税  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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