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现金流量表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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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敏.改进现金流量表之我见[J].商业会计,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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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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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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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3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要求企业从1998年度开始编制现金流量表,这对于评价企业未来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谨慎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投资利润的能力有现实意义。我国的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借鉴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有关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制订的,在增值税(美国没有增值税)、编制方法、应收利息及股利归类划分等方面,结合了我国的具体情况,但在这几方面,也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一、增值税 1-增值税单列的作用经营活动中有关增值税的现金流量是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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