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企业潜亏、明亏与不良资产
引用本文:许建明.浅议企业潜亏、明亏与不良资产[J].江苏商业会计,2001(2):32-32.
作者姓名:许建明
作者单位:江苏石油集团公司
摘    要: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特别是对利润的真实性审计时,我们常常用到潜在亏损这一概念,对此理解,一 是指应进未进损益的费用,应摊未摊的费用、成本等,例如应在本期进入损益的利率,人为调节利润故意压单不入帐等。我们对山西省某一石油公司审计时发现有压单利息318万元不入帐;应在本期摊销的保险费不摊销等形成潜亏因素。同理以少转销售成本的方不地使期末库存成本保留单价过高,导致单价不实同样也是潜亏。二是应提的费用不提形成的潜亏,较有代表性的是不提或不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不提或少提,表明企业固定资产的 无法通过折旧这一方式给以补偿,无法通过实现盈利途径形成积累,则认为是潜亏因素,所以说企业的潜在亏损就是指可以具体量化的,抵减当期利润的因素。

关 键 词:企业  亏损经营  潜亏  不良资产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