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设置的三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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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良文.审计机关设置的三种模式[J].理财,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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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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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法律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从其同其他监督的关系划分,可分为以下 3种审计模式: 1经济监督模式 国家审计机关纯粹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性质的机构。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这些国家的审计机构由议会领导,并向议会报告,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由议会负责处理。 2经济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这种模式下的国家审计机关兼有经济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职能。如西班牙的审计法院兼有的司法职能,有权依法判处罚款或建议政府给予违法官员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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