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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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琳.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J].时代经贸,2011(2):20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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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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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21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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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2008年2月18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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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税务筹划 中国境内 第四次会议 2008年 征税机关 法律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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