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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受让部分国有股权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2006年3月24日 财税[2006]31号)
摘    要:为支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整体重组改制,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向石化集团转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国有股权的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国有股权  国家税务总局  印花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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