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新思路——以加强司法鉴定的检察监督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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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沛莹,;司红军.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新思路——以加强司法鉴定的检察监督为视角[J].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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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沛莹 ;司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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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河南郑州451191; [2]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政研室,河南许昌4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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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司法实践中尚存在鉴定单位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屡鉴不定等问题,作为法定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有必要对司法鉴定加强监督。为此,应当转变观念,科学对待鉴定结果,纠正对鉴定结论的采信误区;加强刑事诉讼阶段对于司法鉴定的诉讼检察监督;加强对申请重新鉴定理由审查的监督。在司法机关决定启动鉴定程序后,检察机关应当注意既要避免重复鉴定浪费司法资源,又要确保鉴定意见的公正性、公开性,同时还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程序参与权,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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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检察监督 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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