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交强险“添堵”到几时?
引用本文:周婷婷.交强险“添堵”到几时?[J].工业会计,2006(11):68-69.
作者姓名:周婷婷
摘    要:7月初,人保北京市分公司办理了第一例交强险的理赔,投保的车辆在河北省秦皇岛停放期间被其他车辆碰撞,对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定损后投保车主王先生的车损为300元,对方车损为700元。本等着对方赌钱修车的王先生.却被列方保险公司告知,由于国己在人保北京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而对方却仍在使用商业三者险保单。即便无责,仍要从保险公司拿到400元的赔款赔偿对方车损。编者按]

关 键 词:保险公司  全部责任  北京  秦皇岛  河北  投保意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