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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释负的几点意见
引用本文:李连云.煤炭企业释负的几点意见[J].煤炭经济研究,1994(12).
作者姓名:李连云
作者单位:窑街矿务局
摘    要:煤炭企业释负的几点意见窑街矿务局李连云1.转贷为资。凡国有煤炭企业的基本建设贷款,包括流运资金铺底资金贷款,只要是国家承认的,一律转为国家资本金,归国家所有,企业不再偿还本息。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经营者按合同规定经营,今后不再发生基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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