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治理、投资行为与股票收益——基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研究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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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德球,马连福,钟昀珈.自主性治理、投资行为与股票收益——基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研究视角[J].经济评论,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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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德球 马连福 钟昀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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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商学院;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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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705320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上市公司治理优化研究”(70872050);;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于公司治理的投资者关系价值创造及其战略管理行为研究”(06JJD630008)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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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项自主性治理机制,通过合理地配置信息权,不仅能够降低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而且能够监督上市公司或管理层,解决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代理问题。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2005-2007年的数据为样本进行的实证检验结果发现,通过公司投资行为这一中介变量,投资者关系管理与股票收益显著正相关。上述研究为理解公司治理影响经济后果的实现方式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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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主性治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 投资不足 过度投资 股票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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