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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参考权”!
引用本文:龙春雨.还我“参考权”![J].中国西部,2013(12):96-97.
作者姓名:龙春雨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宪法赋予我们的每一个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以及参考的权利。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一个所谓的"升学率"人为地将我们的孩子进行分

关 键 词:参考权  职业教育  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升学率  接受教育  宗教信仰  思想工作  受教育机会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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