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解释对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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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汉军.新司法解释对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影响分析[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3(8):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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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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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行黄冈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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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新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同时,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也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在目前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中,为保证住房按揭贷款的如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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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司法解释 住房按揭贷款 贷款风险 房地产开发商 购房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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