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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代位权诉讼的思考
引用本文:卢运辉.关于税收代位权诉讼的思考[J].企业家天地,2008(1):237-238.
作者姓名:卢运辉
作者单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 江西南昌,337055
摘    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这表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是通过诉讼进行。税收代位权诉讼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范畴,适用《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正确理解与运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对税务机关有效行使税收代位权影响重大。

关 键 词: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代位权  代位权诉讼  税收债权
文章编号:GN43-1027/F(2008)1-2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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