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驰名商标 要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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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成平.假冒驰名商标 要追究刑事责任[J].城市技术监督,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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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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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简介: 王某是今年7月份才着手做电池生意的。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再加上自身实力不济,王某的生意一直较为清淡。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王某遂打起了歪主意。他购买了部分假冒“南孚”电池的商标及半成品等材料,在义乌市皇府城等地生产假冒的“南孚”电池。 自以为干得天衣无缝的王某怎么也想不到,不出一个月,其不法行径就被义乌市工商部门察觉。工商部门在其假冒窝点当场查扣了“南孚”电池52850支,商标标识18万只。 慑于法律的威力,目前,一心想靠“克隆”南孚电池发财的王某已离家出逃,警方正在对其加紧追捕。 义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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