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解读物权法热点征收个人房屋应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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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筑家.权威人士解读物权法热点征收个人房屋应予补偿[J].北京房地产,2007(6):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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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筑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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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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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威人士 房屋 个人 征收 物权法 解读 公共利益 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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