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银行业风险控制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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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红梅.新《公司法》对银行业风险控制的影响[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5(3):11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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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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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郑市农村信用联社,河南,新郑,45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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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公司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全面、长远的法律依据.新《公司法》有关公司市场准入、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程序等方面的修改,有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等方面的新规定,均是对公司制度的重大变动和补充.新《公司法》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产生巨大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强对公司客户的交易审查和日常监督,强化双方之间合同的约束力,以防范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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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立法 商业银行 法律风险 风险控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银行业金融机构 风险控制 道德风险 法律风险 约束 强化 监督 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客户 加强 影响 制产 机构风险 补充 公司制度 新规定 修改 程序 对外投资 |
文章编号: | 1008-7796(2007)03-0112-03 |
修稿时间: | 2007-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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