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讲座(连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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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纯良.《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讲座(连载)[J].城市技术监督,1998(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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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纯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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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及其标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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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 标识 标注 法规 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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