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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
引用本文:曹珊.律师问答[J].施工企业管理,2007(11):108-108.
作者姓名:曹珊
作者单位: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摘    要:读者提问:总包方和分包方的合同有约定,待建设方付工程款后总包方再支付分包方的工程款,现总包方以建设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不支付分包方款项,这条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关 键 词:律师  工程款  建设方  分包  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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