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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关于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摘    要: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转制单位)转制过程中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财政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教120071213号)等文件要求及转制政策的有关规定

关 键 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  转制过程  财务管理问题  财政部  中央  文化体制改革  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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