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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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为强. 清收三法[J]. 农村金融研究, 2002, 0(3): 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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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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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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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整合清收。对于很容易确定贷款责任的,指令责任人要限时限量绩效挂钩直接清收。对于小额贷款这应该是最容易的,这叫单兵作战。而对决策责任和管理者责任,虽然责任明确,但这个责任者是一个集体,实行集中清收较为合理。以主要责任者为主体,组成一个清贷组织,限期清收。换位清收。银行要变换一个位置,站在企业的角度来清收。首先,银行主动介入企业改制。其次,连环清收。通过帮助企业清收外欠、销售产品、变卖资产实现利益共享,直接还贷。第三,小启动大发展。在确保偿还,符合贷款条件的范围之内,为企业新投资项目注入部分资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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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 贷款 清收 企业 管理 |
清收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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