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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对运输工具规定不明时应如何解释?
作者单位:《中国合作经济》资料室
摘    要:案情介绍原告李某系某村村民,因盖房需要黄沙,便与同村专跑汽车运输业务的专业户赵某(即本案的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李某购买赵某10卡车黄沙,单价为每车350元。在履行合同之前,当地的黄沙供不应求,价格开始上涨,从每车350元上涨到每车400元。赵某见黄沙价格日渐升高,不愿如数供货。因其有两辆货车用来跑运输业务,一辆为“东风”141型,载重4吨左右;另一辆为130型,载重2吨左右。当地

关 键 词:运输工具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 民事主体 案例分析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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