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损失须经批准方能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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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康宁.债务重组损失须经批准方能扣除[J].税收征纳,2009(8):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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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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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 2009正6月15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某保险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保险公司在2008年度与9家欠交保费的企业进行了债务重组.在确保这9家欠缴保费的企业2008年度仍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对9家企业欠缴以前年度的保费,有的通过签订合同,免去部分欠交保费,将剩余的保费清理上来:有的通过签订合同,免去部分欠交保费后,将剩余的保费在合同中列出具体还款计划。对于以上在合同中约定免去的欠交保费共6730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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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所得税 保险公司 签订合同 方能 国税局稽查局 纳税情况 还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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