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环境侵权社会化赔偿机制的重要手段——基于福建省最大一起环境污染索赔案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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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阚小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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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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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个别化的机制,决定了它在解决这类问题上的局限性,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建立我国的环境侵权社会化损害赔偿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首选,它具有的“分散风险”的社会功能,已成为各国化解环境侵权救济危机的主要手段,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是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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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救济机制 环境责任保险 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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