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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定调准确
引用本文:陆新之. 《破产法》定调准确[J]. 中国新时代, 2006, 0(10): 26-26
作者姓名:陆新之
作者单位:《中国新时代》专栏作家
摘    要:既然是“破产制度”,应该建立在“产权制度”之后,“破产”应该破的本为产权,而相关《物权法》也是有待建设中的状态。另外涉及到国有企业,产权都是国家所有,破产破给谁呢?

关 键 词:《破产法》  定调  公用企业  范围界定  国计民生  退出方式  国务院  市场化

The right direction of Bankruptcy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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