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税务行政和解制度的建立和适用——以税收债权债务关系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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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一春,项文蕾,金晶.论我国税务行政和解制度的建立和适用——以税收债权债务关系为视角[J].中国市场,2011(40):10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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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一春 项文蕾 金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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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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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义系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2010年度科研立项课题《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程序改革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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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税务行政和解制度引进到税务行政复议系统中,亟待以税务债权债务关系为视角,重新厘清界定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以论证税收行政和解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并在此基础上,论证税务和解制度与行政合同的区别,结合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的区别,提出税务行政和解制度适用的四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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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务行政复议 和解制度 税收债权债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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