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与承揽辨析 |
| |
引用本文: | 王克先.雇佣与承揽辨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5):102-103. |
| |
作者姓名: | 王克先 |
| |
作者单位: |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浙江,新昌,312500 |
| |
摘 要: | 雇佣是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承揽是一方按照时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时方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工在实际工作也具有相时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而有的定作人也会时承揽人的工作作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致使二者难以区分。但二者在责任的承担上完全不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认定为承揽。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几种典型案件作出定性规定。以便各地掌握。
|
关 键 词: | 雇佣 辨析 生产经营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关系 提供劳务 工作成果 实际工作 现场指挥 从属关系 工作场所 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 组成部分 典型案件 给付 自主性 承揽人 当事人 认定 责任 应对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