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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偷税案件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处罚
引用本文:王康宁. 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偷税案件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处罚[J]. 涉外税务, 2002, 0(9): 70-70
作者姓名:王康宁
作者单位:安徽淮北市国税稽查局,235000
摘    要:基本案情 某市地税稽查分局于2001年4月3日至6日,在对本市惠南运输公司2000年度营业税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了该公司采取少申报运输收入的方法偷税5万元。 由于该公司所偷税额占当年应纳税额的比例已达12%,故市地税稽查分局在向惠南运输公司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缴5万元的营业税后,将该公司的偷税案……


On the Punishment of Non-Criminal Tax Evasion by Tax Authoriti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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